早在路德以前宗教改革的晨星(2)
第 2768 期(2017 年 9 月 10 日) ◎ 牧心世情 ◎ 范晋豪
一直以来,教会和国家有着微妙的制衡与合作的关系。在法制上英国人必须服从两种法律,这分别是效忠国王和效忠教宗的法律。在大多的时候,国家法庭跟教会法庭存在着协调和合作的关系,国王和主教们共同统治英国。但当双方出现意见不合或利益冲突时,到底何者为国家最後的主人?这成了国家和教会关系最严峻的考验。尤其当亨利八世欲重蹈以往英王的覆辙,加强专制政体,以扩大君主统治全国一切的权力时,教会在英国内政上插手,包括阻碍亨利八世「离婚」决定,教会不单坐拥庞大的资产,向教廷纳税又使英国过半资财流向国外,凡此种种也大大挑战了亨利八世作为国家最後主人的权威。我们可以断言,亨利八世的「离婚」只是导火线,国内的宗教改革思想及政治条件早已埋下英国宗教改革的伏线。至於对教会改革的思想,早在马丁路德还未出生以前,英国教会早已出了被称为「宗教改革的晨星」(Morning Star of the Reformation) 的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 1324-1384)。作为牛津大学的神学博士,威克里夫不是活於真空无菌的世界;一方面,他代表国家参与外交活动,另一方面他对当时国家与教会的张力,进行神学反思。这与後来的路德相像,他对当时教会深感不满,直斥教士缺乏认真敬虔的信仰丶花光心计,为的是周旋於政教斗争丶只着眼於教产的经济利益。他认为教会要改革,必先杜绝教宗过分的权力,与教产带来教士的贪念;另外,重申圣经的权威及君王对国家的责任有助教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