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是怎樣為我的鼻咽癌分期的?
像其他癌症一樣,鼻咽癌的分期法也沒有一套公認公守的準則,唯一分別者是,因為外國人鮮患此症,故就沒有人專研此症,對此症分期有研究者全是華人,其結果分別是稱為香港的何鴻超法,和一九七九年中國長沙全國第五屆鼻咽癌會議的臨床TNM分期法,和一九九六年國際分期方案,我且把後三項分列於下:
中國分期方案:
一九七九年長沙全國第五屆鼻咽癌會議推荐的分期方案。
這個方法有一定的優點和缺點。優點是簡明扼要,容易記憶,也符合鼻咽癌發展的規律。缺點是,因着近年CT和MR1檢查方法的普及,發現臨床檢查與腫瘤實際侵犯範圍有一定差距,而這分期方案不能正確地反映。再者,這分法亦不能反映單側和雙側淋巴結轉移,而Ⅳ期病人中,T ,N 及M1之間的生存率也有差別。
一九九六年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為鼻咽癌TNM分期發表了第五次修改草案:
為甚麼要知道這些?你若有親友不幸患上此病人人都會很緊張地問:「是第幾期呀?」如果你加上一句:「是指中國國內的分期法?還是VICC分期法?」是不是好一點?知道被定性為第幾期立刻翻查此表,知道此期的實際病況,就是本期要分列兩種分期法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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