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款待外人


1952 期(2002 年 1 月 20 日)
◎ 交流點 ◎ 胡志偉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根據美國難民委員會(US Committee for Refugees)估計,全球有五千萬名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無證件人士或非法移民等。因著政治、經濟、社會、宗教、生活形態等不同因素,「非法人潮通道」(refugee highway)正在全球蔓延,不同地區政府為此感到困擾,就是如何應付大量非法湧入的人潮 ? 本港終審法院剛於一月十日就港人內地子女的居留權問題作出裁決,筆者不欲在此討論法律與人道的觀點,嘗試重拾聖經教導看怎樣款待外人。

  款待外人是聖經的重要教導,嚴格而言,「款待」 (hospitality)的要求在聖經出現次數多過「傳福音」(evangelism)一字。對一般信徒來說,「款待」的美德是人人實踐 (羅十二13;來十三 2;彼前四9),而教會領袖的資格,要求「樂意款待外人」甚至先於教導真理(提前三2;多一8)。「款待」最基本的意義是表達對「陌生人的愛」(love of strangers),信徒樂意開放家庭接待外人進來,尊重對方的不同,為對方提供住宿、飲食與保護等。更有聖經學者指出此種「款待外人」的行動,源自我們首先經歷神無限的愛(羅五8),從而自發而非勉強地服侍他人。神學工作者 Christine Pohl在其著作Making Room: Recovering Hospitality as a Christian Tradition指出「款待」在教會歷史與傳統中,信徒恆常實踐,首五個世紀教會在「款待」的職事滿有美好的見證,「款待外人」間接成為基督教的明證。

  香港基本上是由大量難民(或移民)建立的城市,有因九七問題已有外國居留權而回流的港人,亦有合法或非法從內地來港定居的同胞,也有少數族裔(如印度人有22,100人,尼泊爾人有17,200人)等在此處暫住或工作。外人的界定與鄰舍一樣,不應由我們先定框框,再決定是否款待。採用耶穌的「好撒馬利亞人」原則(路十25~37),在我們處境遇上有需要的人士就是應當款待的外人。Walter Brueggemann視陌生人就是「那些沒有位置的人」(people without a place),Pohl引申看一切在現今生活網絡中「失去關聯」(disconnected)的人正是外人。

  身處後現代的多元又破碎的世界,教會群體可向未信世人展示最有力的不只是在宣講,更首要的是愛心的行動,而款待外人是其中不可少的 ! 「款待」的職事在現今教會經已失落,本港教會是時候重新宣講教導與生活實踐

胡志偉(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要聞】

【教會、機構短訊】

【聯會特別事工】

【教會之聲】

【畫中有話】

【誠心所願】

【文林】

【雲彩見證】

【親密家庭】

【餘暉集】

【資訊前線】

【教會圖說】

【神學縱橫】

【宣教千里】

【牧養心聲】

【男人傳奇】

【如情未了】

【交流點】

【市井心靈】

【父母也EQ】

【心靈照相機】

【一個人在路上】

【一台戲】



Card image cap
Card image cap
Card image c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