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最近一項調查顯示,由於香港民主程度不高,市民都對傳媒寄予厚望,四成六的市民認為電台節目是最有效表達民意的渠道,比起報紙的論壇(二成六)、議員辦事處(一成二)和政府部門(百分之五點九)高得多,很明顯,傳媒在主導著社會的議題。傳媒發揮監察社會的力量本來並無不妥,令人憂慮的是一些傳媒為求賺錢而漠視社會責任的情況愈來愈嚴重,而且一些商家亦愈來愈有興趣收購傳媒,利用傳媒作為其傳聲筒,宣揚旗下的事業和價值觀,最明顯的是有些傳媒不斷宣揚色情和賭博事業,並將黑社會人物描寫成有情有義,正潛移默化影響著青少年的價值取向。
面對這個社會現況,教會群體應好好反省,當電台節目被公認為最能反映民意的時候.我們有沒有好好利用這輿論渠道?當不少人透過電台發表支持賭波合法化,散播負面的情緒,鼓吹放任的自由主義時,我們的聲音在哪裡?當我們聽到這些對青少年以至整體社會可能帶來不良影響的意見而保持沈默,間接就是為這些觀念提供良好的成長土壤,君不見過去十年本來被視為荒誕不經的性學博士的言論愈來愈有市場;鼓吹同性戀、濫交的團體愈來愈受輿論重視嗎?
有信徒認為我們不應將基督教的看法強加在其他市民身上,所以一直對影響法例修訂和政府政策抱消極的態度,筆者不敢苟同。聖經不是一本只記載宗教禮儀和規條的典籍,而是蘊藏豐富的人生智慧,對個人和社會倫理的建立有很重要的提醒。當我們勸喻社會大眾不要沈迷在肉慾和貪念之中,不要濫交和不斷鼓吹賭風的時候,我們是希望減少社會上的不幸,而不是要強逼他人跟隨基督教的教條。
另一方面,有些信徒不敢以市民身分向其他公眾人士表達自己的意見,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也不大相信聖經所提倡的倫理價值觀是可行的,只不過將它當成教條,不得不遵守而已,當然不敢向其他人推銷!我們實有需要好好的再看一下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
當一些不負責任的傳媒在主導著社會議題的時候,身為天國價值觀的推銷員,為甚麼不加把勁努力推銷?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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