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政法治


2165 期(2006 年 2 月 19 日)
◎ 時事透析 ◎ 羅杰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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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從來都不是一個政治城市,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一直以來都處於高位。就是回歸以後,出現經濟大倒退,民主急剎車,亦從來不威脅政府的地位,只是若要有效管治,無論是「君主」或是「民主」,任何政府都要拿出誠意與方法。

  曾特首在港英統治下長期任職高官,對法治的原則及重要性應該清楚,對立法會、法庭、法官的重要性,亦應比前任更加明瞭。因此,我們期望他在立法的問題和對立法會的態度,應有更融和的表現,而不是採取迴避及對立的態度。他在上任不久即委任黃仁龍為律政司長,不單政治上贏得掌聲,在法治上立刻挽回不小信心,可見市民對法治的重視。

  但在政改問題上,特首卻是採取對立強攻的方式。結果,不單政改方案最後難產,與立法會的泛民主派,更視同陌路,甚至稱之為「反對派」。在西九的問題上容許政務司長許仕仁意圖繞過立法會,無疑是立意邊緣化立法會。但這樣不但不能突顯特首的「強政勵治」,反而露出了他對「法治」的輕視。因為對法治的尊重,應包括對執法、司法、立法的各個機關及各項程序也同樣尊重,而不可能只注重執法機關,一味的行政主導。

  最近,特首另一樣顯示「強政勵治」的事情,就是以「特首令」的方法授權執法人員截取通訊及祕密監察的《截取通訊條例》,被高院裁定違法。這不單是特首和政府「強政勵治」上的挫折,而香港社會亦再一次蒙受損失。

  香港作為一個高度發展的社會,當然需要一個高效率和強勢的政府。但現代社會是多元互動,各種不同的力量互相抵觸,以人為本的「強政勵治」絕對不可能有秩序的帶動一個現代化的城市,要香港發展和進步,尊重法治─也就是尊重立法∕立法會;司法∕法庭;執法∕執法者,是唯一可循之途。希望今次的敗訴,得來是特首對法治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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