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擔與承擔


2333 期(2009 年 5 月 10 日)
◎ 教會語文漫談 ◎ 姚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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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讀者來信給我,說:「常常聽到身邊不同弟兄姊妹提及要對教會有『負擔』??我向他們提出會否使用『承擔』這詞語較合適,但他們則認為『負擔』才是最適切的。」他為此大感困惑,請我給予意見。

  未提供「答案」之前,我想先談談「詞類」(parts of speech)。所謂「詞類」,就是詞在語法上的分類,現代中文的詞一般分十二類(詳見《現代漢語詞典》「詞類」條),其中兩類就是「名詞」和「動詞」。我們不可不知,有些詞既是「名詞」又是「動詞」,如「報告」一詞。在主日崇拜裡,我們間中聽到一些特別的「報告」,在此「報告」是名詞;在「牧師向會眾報告一個好消息」一句中,「報告」則屬於動詞。

  現返回首段所談的問題。該說要對教會有「負擔」還是「承擔」呢?查「負擔」與「承擔」的詞義差不多,意指擔當,那我們就試從詞類著手吧。一般來說,「有」字之後常緊隨著名詞,如:我有聖經。因此,查一查「負擔」與「承擔」何者是名詞,便可得到解難的鑰匙了。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承擔」是動詞而不是名詞,如:承擔責任;至於「負擔」,則既是「動詞」又是「名詞」,如「他負擔影音工作」一句中,「負擔」是動詞,在「家庭的負擔很重」一語中,「負擔」則是名詞。如此看來,「要對教會有『負擔』」的說法較合乎語法,因為「負擔」能用作名詞,符合「『有』字之後常緊隨著名詞」這項要求。而「承擔」就不符合這項要求了。

  那位給我來信的讀者,也許要改變自己的觀點,擴闊胸襟,容納教會弟兄姊妹的說法─「要對教會有『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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