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真諦


2559 期(2013 年 9 月 8 日)
◎ 釋經講道 ◎ 李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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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驟眼看來,今天我們所研讀的經文,是主對門徒的苛求,甚至有點不合情理。但只要細心分析,原來當中包含了極其重要的福音真諦。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路十四25),但這許多與主同行的人不一定全都是主的門徒。所以主耶穌不想有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路十四30),很想他們都能作出最好的籌算,像蓋樓和打仗時要作好籌算一樣(路十四28-29,31-33),就提示他們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27,33) 好叫他們都可以成為祂的門徒,承受作主門徒的福氣。

  愛主勝過愛家屬

  不錯,表面看來,主耶穌基督要求祂的門徒,「愛祂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是何等的嚴苛;倘若我們知道,「愛我勝過愛⋯⋯」原文的意思就是「恨」,就更會認為,主對門徒的要求是何等不近人情。

  不過,前文所講述的「請客之道」:「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着報答」(路十四12-14),重點不在於「不要請你的弟兄、親屬」,而是在於「倒要請那沒有甚麼可報答你的」。因此,這不是要我們不愛家人親屬,而是要我們愛人不論親疏,尤要愛那些無依無靠的貧苦者;況且,愛小子就是愛主,並且不能不得主的賞賜(參太十38-39,42;25:34-40)。此外,前文也提到,有人因剛「娶了妻,所以不能去」參加「天國筵席」(路十四20);這也提醒我們,不要讓家人親屬成為我們承受「天國福氣」的攔阻。這樣看來,主耶穌要我們「愛祂勝過愛自己的家人親屬」,確實是想我們得着賞賜、承受福氣!

  背著十架跟從主

  驟耳聽來,「背十架跟從主」或「撇下一切」是一個極難擔當的重擔,豈料卻是另一個「得着賞賜、承受福氣」的途徑。根據馬可福音的相關記載:「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4-35),我們便可以曉得:「捨己背十架可得生命」!

  「捨己背十架,撇下一切」,像是要付出、捨棄和犧牲;不過,原來「捨棄自己」是「得着生命」的不二法門。 若不捨己,就沒法體會何謂「一粒麥子定要落在地裏死了才可結出許多子粒」(約十二24)。

  主耶穌來,固然是要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不過,祂更盼望叫人得豐盛的生命!(約十10)所以,祂奉勸門徒要捨己—交出主權讓祂作主,將一生交祂管理,讓祂幫助我們過一個榮神益人的豐盛人生。如施洗約翰所言:「祂必興旺 (He will increase), 我必衰微 (I will decrease)!」(約三30) 這也指示我們,若想主在我們身上顯明顯大,就要天天捨己背十架。

  李鴻標(南亞路德會靈恩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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