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蕪文刊出之時,我已經聽過了尤努斯的演講。不過在執筆的這一刻,我還只是引頸以待。
尤努斯何人?他是孟加拉人,二零零六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以創新的思維,開設Grameen Bank,給予貧窮人尤其是婦女小額貸款,讓她們可以從事小生意,自力更新,不但促使個別家庭走出飢餓貧窮的惡性循環,更帶動社區的經濟從基層發展起來。
不少人並不明白借出幾十塊以至三兩百塊港幣有甚麼大不了,畢竟我們這個社會,天天在大眾傳媒中看到各種借貸廣告,鼓勵你不必擔心消費多於你的收入,他們很樂意借錢給你云云。持有信用卡的人,不時會收到電話,告訴你他們可以提供額外大額信貸,方便你清還「卡數」。不少年輕人信以為真,以為隨意揮霍,結果欠下他們償還不起的債務,連累親人。
價值觀是從小培養的,我曾聽見一名小孩向他媽媽要求買甚麼甚麼,他媽媽不耐煩答道︰沒有錢﹗小孩說,沒有錢可以去按提款機嘛。我惟願那位母親有智慧去向孩子解說金錢應該怎樣用,而非說「你爸爸沒有用,不像人家賺那麼多錢」。
你想像不到,同樣的十元八塊,在貧窮人手中有極大的用處︰他或許批發價買來少量東西,走到市場擺攤子賣出,賺得生活所需,漸漸還可以擴充經營;她或許買來布料,在家中縫製衣物袋子出售,賺得家計,孩子就不會成為童工。借錢給婦女特別有用,因為她們會把賺得的資源大部分投放在家庭和親人身上。你可能不知道,窮人還款的比率極高。他們不容易獲得信貸,但他們並不比輕易借到錢的那些人更沒有責任感。
如果有錢,不如借給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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