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從牧養平衡教導與體諒


2733 期(2017 年 1 月 8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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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經文,長久以來被教會引用在婚姻關係上,有關觀念甚至變成明文規定列印在紀律手冊內。然而,不少信徒從釋經中質疑有關教導並非真理,但仍有指導性,因而面對內心掙扎,牧者如何平衡教導和體諒信徒處境,將成牧養關鍵。

  對於「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經文,部分教會不允許信徒與非基督徒談戀愛,思道平台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舉行聚會,讓信徒分享經歷和看法。期間,有參加者分享教會的紀律手冊有明文規定,若信徒與不信者談戀愛,需要暫停事奉;惟若與不信者結婚後,暫停事奉一年後可恢復原有事奉,令他們有感教會「搬龍門」,難以理解。他們估計有關規定始於七十年代,教會為回應自由戀愛問題而制訂,一直沿用至今,甚至有教牧至今仍堅持不出席信徒與不信者的婚禮,令當事人感到教會重視規條大於關係,結果對教會感到失望。隨着釋經知識增長,和「信與不信」的戀愛普及化,教會似乎已不懂作出更新的處理。

  此外,「信與不信」談戀愛的討論不時牽涉信徒會否發生婚前性行為,有參加者指牧者的關心,多只換來信徒選擇隱瞞。而亦有與未信者結婚的信徒直言,每當被牧者和弟兄姐妹特別關心,時常邀請配偶出席教會佈道會或聚會,難免感到壓力。有年輕參加者則表達,很多時並非刻意與未信者談戀愛,但因教會圈子細,情況猶像「獵場」,其自身亦曾遇過壞的基督徒,比好的非基督徒更差,因此認為「信與不信」在擇偶上並不是非黑即白;加上教會有不少中年姊妹因對「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教導根深蒂固,即使心底渴求結婚,卻遲遲未敢談戀愛。

  堂會酌情處理 加強獨身教導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常被引用在婚姻的教導上,然而近年不少學者指出,經文實際所談的是商業關係,當時哥林多教會一些信徒常與異教徒來往,因經商而參加廟中宴會,期間涉及廟妓行淫和交鬼活動,因此保羅要求信徒離開偶像敬拜和道德上的不潔。香港家庭更新協會顧問、南亞路德會靈恩堂主任牧師李鴻標牧師認為:「經文雖非直指婚姻,但婚姻關係比商業關係更親密,教會不能輕率地說『可以』。」他續指,保羅處理喪夫姊妹再婚時,在自由選擇下仍吩咐要揀選同一信仰的人(林前七39),「信與信」的婚姻顯然是清晰的教導。

  對於「信與不信」,不同教會的處理各異,有嚴謹有寬鬆,但大都不接受信徒與不信者在教堂內舉行婚禮。然而,李牧師卻曾開特例,讓會友與未信者在堂會舉行婚禮,他直言有此酌情做法,全基於路德宗相信福音指向恩典,傾向給予出路,他強調:「教會的方向是朝向令未信者信主,而非違背原則,我們因着盼望而容許有酌情空間。」教會要求必須為「信與不信」的準新人婚前輔導,並視之為傳福音的途徑,他指大部分個案的未信者都在婚前決志信主,有部分雖未信,但於婚後亦有參與教會聚會。

  「信與不信不是一個規條,而是與未信者結婚危險更大。教會時有發生未信的丈夫因為較強勢,最後帶走信主的姊妹,這亦是最大理由不鼓勵『信與不信』婚姻。」他認為不論是「信與不信」談戀愛、進入婚姻還是已婚人士,從牧養角度,其教會均傾向尋找更好方式表達教導,以牧養關係為先,多讓他們明白在生活方式上或多或少會面臨分歧,如主日活動、教養孩子方式等,產生不必要的磨擦。

  李牧師直言在教會中,婚後的「信與不信」比例更高,因有不少姊妹都是婚後才信主,為幫助她們另一半認識信仰,教會刻意訓練她們「自己人向自己人傳」,以友誼佈道方式,建立關係,互相向對方的家人傳福音,在羣體間建立傳福音的氛圍,一同以令未信者信主為目標,「教會不會給予壓力,只讓他們互相代禱和激勵,亦教導他們不需要着急親人要接受,做好要做的事就已盡傳福音的責任。」

  另一方面,李牧師亦留意到教會出現男少女多嚴重失衡的情況,「教會應強調『信與不信』的教導,不能因體恤需要而自降標準,但要體會情況,教會可由會友與不信者談戀愛開始著手,讓他們在羣體中彼此關心。」他建議,教會可多辦聯合活動,幫助信徒擴闊圈子,亦可鼓勵信徒多參與社區活動結識非信徒朋友,開放自己在其中傳福音與交友。他又認為:「教會要加強獨身教導,讓信徒明白獨身不比結婚遜色。婚姻的目的是二人彼此幫助,信徒已在愛的羣體中生活,不再是獨居一人,因此不需要急於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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