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談到「香港人」,發言者不是說香港人「這」,就是說香港人「那」。甚麼香港人情比紙薄啦,香港人只知道賺錢啦等等不大好聽的評語,都加諸香港人頭上,一若香港人是要不得,天下任何地方的人都比香港人强似的。固然香港人有許多弱點,但香港人也有他們的長處;我覺得,搭巴士買「飛」,正是他們這種長處的特殊表現。為甚麼我說搭巴士買「飛」是他們的長處呢?因為這種買「飛」,是出於自動,並非勉强。不是麼?只要巴士上負責賣「飛」人打吼剪「卡卡」一到,搭客們卽自動一毛或二毛錢送到賣「飛」人的手中。其實那麼多人搭車,誰買過「飛」,誰未買過「飛」,根本賣「飛」人弄不清楚,車「卡」內人又擁擠,稽查員也無從登車檢查,不買「飛」滿可以省下一兩毫子。但他們卻不,他們都自動拿出錢來等候買「飛」。你能說,這不是一種屬於誠實的美德麼?
這使我想到基督徒的捐輸問題。
搭客買「飛」,是義務,是本分,是應盡的責任;基督徒對教會捐輸,也是義務,也是本分,也是無可避免的責任。可是反觀我們作基督徒的又如何呢?半年不到一次禮拜堂,幾個星期見不到牧師,當然談不到捐轍,事實上也想不起拿若干錢送交禮拜堂的負責人。至於常去禮拜堂的基督徒呢,每以為主日捐欸,一日數次,名目繁多,主日學捐,主日崇拜捐,又是甚麼濟貧捐,總之,已經有了捐輸,在經濟上,算是對教會盡了義務,完了責任。殊不知搭客對乘車所負的是一兩毫子的責任,而基督徒對教會所負的,卻不僅是主日一點點的捐輸,所可了事因為上帝所剪交給我們的「飛」上,並未標明價目若干啊:
捐輸是對上帝感恩的表示。我們,尤其是基督徒會感覺到,每日生活憩息於上帝的大愛裏;上帝看顧我們,眷養我們,我們回想自己本身之所以有今日,完全是由於上帝的愛。我們應當怎樣報答呢?上帝是最豐富的,一無所缺;我們向祂的教會捐輸一點金錢,利用這一點金錢,作祂所喜歡的事,這不過是藉以表示我們感謝的心意而已。
究竟作為一個基督徒,應當怎樣捐輸呢?有些人勸勉基督徒要捐十分之一,因為聖經上寫着以色列人向聖殿捐十分之一。這麼說來,薪金低微的人,每每為着難以實行而感不安。另一個相反的極端,有些人說,捐輸不論多少,捐得樂意,才是有福。於是有些基督徒,所捐的往往是微不足道的少,少到根本不影响他們飲一杯紅茶的開支;當然這種捐輸是樂意的。不過,這種所謂樂意,我覺得,也不一定是福。能捐十分一固然好,不能,也不必勉强;須知十分之一是猶太人土地時代的事,那時,他們的地權平均,收入均等,都有力量捐十分之一。如今是薪給制度的社會,薪給的收入不同,最低的生活開支卻必須一樣。同樣的十分之一;當然發生困難。然則我們當怎樣作呢?
我以為,上帝生我們每個人在世界上,身體健康不同,資質稟賦不同,有的領本錢五千,有的卻領本錢二千,不論領得多少,上帝總給我們賺取利息的機會。上帝旣給我們生活,我們就應當考慮,自己究竟應當拿出若干來作為對上帝感謝的表示。生活預算表中,應當有捐輸一項,列出一個部門。既不因捐輸,影响生活,亦不因謀求生活的享受,而影響捐輸。除此,基督徒不但對教會有捐輸,對社會一般慈善社團,基督徒也有協助其經濟的責任。這筆開支,也當列入生活預算的部門中。前者,我們可以易其名日奉獻,後者我們可以稱之為捐輸。後者可以算是「急公好義」,前者乃是報恩的感謝!
個人感想如是,未知主內同道以為然否耳。
揭頁版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1964年第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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