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人,比死人。
這句話道出人與人之間有共通的地方,大家都是人,可以比較。不過每個人的天賦、際遇又各自不同,即人與人之間又有相異的地方,造成難以比較。
公平、公義、公正、平等是社會道德的基石,是人人追求的目標,誰受到不公的對待就能提出訴求,要求還他一個公道。公義的原則是簡單清晰的,一視同仁。對相同的給予同等的待遇、對相異的給予相異的對待,否則,就是歧視。困難在於人人有相同及相異之處,甚麼時候取其同;甚麼時候取其異就造成對公平的種種爭辯。馬太福音廿章葡萄園工人的故事:以工作人頭計,每人一塊錢是平等而公平的;以工作時間長短計,每人一塊錢是不公平的,因為有的由早做到晚、有的午後黃昏才開工。取其同,同工同酬是公平的;取其異,只有外勞有最低工資的保障又為港人接受。
升中的機制,過往將性別當作相異的因素,男女分開排隊,造成學能評核取得較差成績的男生派位優於女生,但分配結果男女生比例相若。如果我們接受升中機制中性別是相干的因素,則男女分開兩條龍、女生派位較次是公平的,男女各佔一半名額是公平的,符合對相異的給予相異的對待。但平機會和女生的家長不認為性別是相干的因素,男生女生同為學生,應用同一機制、同一條隊排列。程序上的公平卻帶來結果上熱門男女校陰盛陽衰的「不公平」現象。就現況喊不公平是容易的,你可以指不將男女分開處理是不公平,你也可以指將男女分開處理是不公平;你可以指程序機制不公平,你也可以指結果不公平,要弄清楚到底是那種意義下的公平。
目前香港中學的聲譽有高下之別,學生和他們的家長都希望藉中學教育踏上青雲路。聲譽好的學校學位有限,必須有一公開公平的機制來分配。我認為今日的香港無法將性別當作相干的因素來處理升中問題,將男女生用相異的標準來對待。公義的具體意義是升中的學生只能取其同,男女同為學生,不能因性別的差異而有相異的待遇。定下了這項大原則,學生不分性別,用同一的機制來分配中學學位,其他的問題,再由各校按個別的情況來處理。
江大惠(中文大學崇基神學組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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