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着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着生命。」(太十24-39)
教主日學時曾問同學傳福音是否很難,大家皆有同感,特別是當被人拒絕,不理睬時更難受,不知該如何講下去,以致大多退縮,甚至不想再傳! 主耶穌完全明白我們的境況,讓我們學習如何作個福音人。
一. 勇敢宣揚(24-27)
馬太福音第十章是主耶穌差派門徒去傳福音時的忠告,二十四節之後說要裝備自己,指出「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耶穌既被謾駡為鬼王別西卜(太十二24),何況祂的門徒呢!所以要有受苦的心志(彼前四1;約十五20),作為學生及僕人,更要效法主的榜樣。人對基督徒的不公不義、隱藏的忌恨,總有一天被顯露出來。主耶穌回應「不要怕他們」(26),我們在暗中領受的使命要毫不保留地傳揚,主福音的奧祕必被顯明;信徒要盡本分,將所聽見的放膽講論(弗六20)。在「房上」宣揚,意即在看得見的地方公開宣講和討論。保羅是一個很好的榜樣,在極度艱難中仍宣揚福音,教會歷史亦曾記載,眾多的宣教士在不同地方不懼怕人,勇敢地見證基督。
二. 不要懼怕 (28-33)
無論面對任何難處或誰人,我們也不要懼怕,因「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祂」(28),這話是要傳福音的人敬畏主過於懼怕人,仇敵只能傷害他們的身體,卻不能殺害靈魂。天父容讓人為衪的緣故暫時受苦,這位看顧麻雀的神,豈不也看顧每一個願意忠心事奉主、努力傳福音的人麼?在上帝的心目中,我們比麻雀還貴重,連我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主的愛是何等的深,衪的顧念無微不至,我們還有甚麼害怕的呢?讓我們堅定相信上主的眷顧及安排是最好的,心裏順服時自然便充滿喜樂了。當我們不再懼怕,便能在未信的人面前為基督作美好的見證,認定衪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神!
三. 忍耐等候 (34-36)
當人認定基督時應帶來和平,因衪是和平之君啊! (賽九6) 但基督降臨也會帶來相爭,難道衪要挑撥家人間的感情嗎﹖其實想深一層,基督是與敵基督相爭,光明是與黑暗相爭! 人若專心跟從主,原來是會引發許多的不和諧,在家庭成員中也會發生,因得不着未信主家人的諒解。筆者初信主時,也不敢告訴父母,就是為了避免引起衝突及吵架,後來被發覺了,勇於承認時真的被責備,以忍辱負重的精神面對! 承認難免有「生疏」(35)與對立(36)的感覺。感謝主! 經過十年的考驗,不斷地為主作見證,加倍關心及孝順,把握機會帶領他們參加教會的福音聚會,過程中一點不容易,要忍耐等候,父母看見生命的改變,終於信主了!
四. 以主為首 (37-39)
父母信主後彼此的關係好了很多,但為何耶穌又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37-38)。接連三個「不配」想指出甚麼﹖經文提醒人要合宜地處理地上的事情,深信主耶穌無意抨擊家庭關係,只是強調要以主居首位,人若要跟隨主必要愛衪過於一切,一個不肯背起十字架的人,不配作耶穌的門徒。「十字架」象徵屬主的人要全然委身、要治死老我,不要以地上的事為滿足,要以天上的事為己任,因此要作福音人,為主得着更多生命,必得天國的賞賜!
梁燕兒(基督教九龍五旬節會總堂傳道)·聖靈降臨後第三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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