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兩次談及主日學應與學生成長機遇掛,今期探討六歲以上的兒童。
六至十歲,是勤奮基礎的年齡,孩子常向家長提議要做很多事情,心中想著如何爭取重要感,也要用行動表現他現在已「有能力」幫你做事。
教師要把握這勤奮年齡的階段,讓孩子學習負責任去做事,我們可考慮把主日學的詩歌集分派工作、搬椅子、取點名簿、寄慰問咭給缺席同學、收拾聚會場地等工作,可試分配給他們。
懂得兒童心理的兒童團契導師,更應為孩子們成立職員會,別在這個時候拒絕孩子的殷勤表現,應該趁機會叫他做點事。
不然,到了十、十一歲的時候,孩子會慣性地變得懶惰起來,家中的任何事都不願做。正因為他們的內心常以「從前是你叫我不用幫你的」為辯護!
試看七至十歲的成長特色:
這些資料正好啟發我們如何在主日學的講題、以學生為本的討論,更可用聖經的教導讓孩子們有強大的基礎邁進青年期。
【要聞】
【教會之聲】
【誠心所願】
【文林】
【癌病答客問】
【親密家庭】
【餘暉集】
【資訊年代】
【溪水旁】
【教會圖說】
【牧養心聲】
【如情未了】
【交流點】
【古道今詮】
【商數啟示】
【徵文比賽】
【童話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