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有年輕時曾犯殺人罪而長期坐牢的囚犯獲赦出獄,重投隔絕了十多二十年的社會。這使人聯想起人很多時會犯錯,但有些嚴重的錯誤,代價是沈重及難以彌補的。
一九八五年寶馬山雙屍案最年輕殺人犯尹三龍,服刑近十九年後於本年九月底重獲自由。他出獄後表示,對死者家屬帶來的創傷,一生都沒法補償,他承諾會珍惜機會,重新做人。
另外,一名未有確定刑期的「少年犯」黎鴻偉,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最近高等法院為他定出實際刑期,扣除假期後要坐監十五年零三個月,預料短期內獲釋。
這些釋囚出獄時雖只有三十多歲,但十多二十年的鐵窗生涯已吞噬了他們寶貴的黃金歲月,如今重新投入社會後將面對不少衝擊、挫折及遺憾。
雖然大部分人並非大奸大惡及觸犯法紀,但我們一生所犯的錯誤也不少,有一些是對人做成損害的,有一些是對自己不利的;有一些損害會隨時間而消失,有一些卻會做成較深遠的影響。很多時,我們甚至是犯了錯也不知或不承認自己錯,仍然一錯再錯。
我們應該及早確定自己的人生目標,經常反省自己的行為,以便及時糾正錯誤,否則要等到釀成大錯,便為時已晚。
梁錦雄(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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