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不再酣睡


2116 期(2005 年 3 月 13 日)
◎ 息息相關 ◎ 吳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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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以不夜天聞名,一項最新調查顯示,香港人還是名副其實的『夜鬼』,逾三成人在凌晨一時後始上床睡覺。然而,一山還有一山高,原來台灣人才是全球最厲害的『貓頭鷹』,有逾三分一台灣人在凌晨一時後才願意睡覺,較香港多四個百分點。」

  《明報》7.3.2005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但香港有六成多的人遲至午夜十二時後才上床睡覺。以香港人口七百萬計,竟有逾四百萬人是名副其實的「夜貓子」,他們長夜漫漫而不肯睡覺,究竟有甚麼原因或隱衷?有人以為不肯睡覺的人都是為了看電視而熬夜,但即使收視率屢破新高的「大長今」,也只有二百六十多萬人觀看,而且在十一時許早已播完,故香港有那麼多的人晚晚遲睡,必定有其特別的因由。

  香港人遲睡,跟社會現代化、工業化,和經濟高速發展有很大的關係。六、七十年代以前,一般市民在十時許十一時已上床就寢。當時絕大多數市民沒有電視機(即或有的,電視節目在午夜前已結束)。聽收音機的,最晚的一個收聽率高的節目是商台十時播出的「大丈夫日記」,而所有視聽節目在午夜十二時都會陪隨「天佑女皇」英國國歌而停頓。當電視機再沒有畫面而變得漆黑一片,當收音機播完英國國歌最後一個音節而歸於沈寂,彷彿訴說世界上再沒有活動,該是上床睡覺的時候了。這時萬籟俱寂,連街上的汽車聲也所剩無幾,做父母的只聽見枕伴發出的鼻鼾聲,又或是鄰房孩子偶爾傳來一兩聲的咳嗽,與及床頭鬧鐘的的答答的聲響,這是一個家庭經過一日勞碌,所享受到最安寧舒泰的時刻。

  那段日子沒有多少人願意遲睡,因為睡眠不單止是享受,是一家人共享的甜蜜和寧謐,也是為了明天早起而作的必要準備。今天活得充實,做到疲倦,所以要早睡,明天有明天的忙碌,馬不停蹄,所以不能遲睡。

  到了七、八十年代,有了「歡樂今宵」,我們將一家團聚的「歡樂權」交給電視台。日頭猛做,「到依家」不是睡覺,而是獃在電視機前「輕鬆」。香港人不再掌握自己的時間,不再掌握自己的家庭生活。日間忙於搵銀,人際關係日趨疏離;夜間忙於娛樂,夜夜笙歌,遂無心睡眠。九十年代以後更有卡啦OK,上網、ICQ,遲睡更變本加厲。

  現在香港人已是「不能早睡」,因為我們早已失去了「酣睡」的權利和條件。當家庭不再甜蜜,當生活不再實在,睡眠只是兩天生活中的過場。現代人不以家庭為心靈的家鄉,結果晚晚進不了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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