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多做了探病及喪葬牧養的服事,接觸過無數病人及喪親者,看着他們憂傷及無助的面容,遂思想到怎樣與他們分享基督的福音,才令他們得到力量和盼望?
在探訪病人甚或臨終關顧時,基督徒(家人或教會的傳道人)多渴望病者在聽聞福音後,能夠清楚認信(決志),最好是用言語表達,或至少點點頭,以至動一動手指,而且有家人以外的人在旁邊作見證,因為傳統的教導是,「認信」了才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死後才有上天堂的保證。
其實甚麽是「認信」呢? 一般人看是理性上(當然也包括情感上)對某些教義的承認,最主要是相信上帝的存在。如此,一個人若他最終宣稱自己相信世上有上帝,或者更仔細的說相信耶穌基督是救主,那麽他家人就大得喜樂,覺得他這樣方是得救。相反,若他因種種緣故說不出這些說話,家人就十分惋惜,覺得他被拒於救恩的門外。
我在探病的時候,尤其是患重病以至臨終的病人,已很衰弱或甚奄奄一息了,我甚少垂詢他們是否認信上帝存在,或是否「相信」(believe in)耶穌是他的主及救主(以前認為這最重要,答對關乎生死)。我只會握着病人的手,說不要怕,因為這條路人人都要走過,而且造物的上帝會與你同行,祂愛你,願意引領你到祂身邊。
然後我會邀請他一起禱告,也多數誦念詩篇二十三篇,和唱一兩首簡單的詩歌(《親愛主,牽我手》或《耶和華是愛》)。 我甚少問他會不會決志做基督徒,也不會問他會否拋棄家中拜了幾十年的神主牌,因為當他把瘦弱無力的手伸給我,接受我為他禱告,以至微聲同說阿們,他已經好像亞伯拉罕,「信靠了上帝」(put his trust in the Lord),而上帝在那一刻亦已此為他的義。
對我來說,「福音」是宣告上帝的愛的臨在,而不僅宣述一堆關於上帝的命題,從而要求或期待聽者接受。因為若只強調後者,許多人(如智障者、小孩子、腦退化的老人、病入膏肓者⋯⋯)將永遠被摒於福音的門外。
幸好福音的真正意義不在於信仰命題的理解和信納,而在於上帝的愛主動臨在(the presence of God's love),當人孤立無援而願意把手伸出來,上帝就牢牢把他抓住,慈聲的對他說,你就是我所愛的兒女,我永遠不會撇下你。
而這就是福音,就是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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