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命,有何意義?(上)


9 期(1964 年 10 月 25 日)
◎ 講壇 ◎ 周廷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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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路加福音:第十二章;13–32節。)

 耶穌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爲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第十五節。)

  我們常常有一種錯誤的思想,以爲家道不豐富,我們的生命就不會有甚麼意義。對這一點,耶穌的思想剛剛與我們的思想相反。

  有一次,耶穌在講道的時候,在眾人之中有一位青年向祂挑戰說,『夫子!請你吩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我們家裏的錢都在大哥的手中,他愛怎樣花,就怎樣花出去。而我呢!只有看人家花錢享福;自己却天天在那裏過着貧窮苦悶的生活。你說公道不公道,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吧!』

  耶穌馬上看穿了這位青年人的心理。同時,祂亦看出這位青年敢在衆人的面前公開的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因爲在場所有的聽衆,沒有一個不是和他表同情的。所以耶穌緊緊的抓住這個機會來糾正他們的錯誤。祂先反問那位青年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關於人民生活的問題,豈不是政府長官應當負責的事情嗎?倘若你想和你的兄長分開家業,你們應當到法庭見長官去。上帝差遣我到這世界上來,不是做官不是替人家分產業『我來,乃是要叫你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第十章第十節)。

  難道你們不曉得這個眞理麼?人的生命,並不在乎家道的豐富不豐富。在我們社會的裏面豈不是有家道極豐富的人嗎?他們天天奢華宴樂只顧着自己的享福;完完全全看不見大多數的人所受的苦;他們的生命,到底有甚麼意義呢?所以跟着,又對衆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爲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你們不要一心一意去追求生活上的好過。假使如此,你們裏面一切貪心的慾念就都來了!你們要認得清楚;我們的生命,到底有意義沒有意義,並不在乎家道的豐富。在過去的歷史中,在今日的世界中,那些生命最有意義的人,並不是那些有錢的人,而是那些從極窮苦家庭中奮鬥出來的人物。然後祂又講一個故事,叫做無知的財主,來說明這個眞理。跟着這個故事,祂又勸我們不要爲衣食住行這些問題而憂慮。但是有一個問題,我們絕對不可以不問的。這個問題就是,『你的生命,有何意義?』在耶穌的心目中「生命」就是上帝放在我們每一個人的手中最寶貴的恩賜。『人就是賺得全世界却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上帝所賜給我的生命,的的確確是我的!我有我的自由來保養我的生命,栽培我的生命,直到它成爲有用,有貢獻,有意義的生命。然而我也有自由去糟,我的生命!我有自由不愛惜我的生命,浪費我的生命,直到它歸於虛空無有了!我的一生一世就是這麼一條生命,而我這一條生命一過去,是絕對不會再回來的!所以我們必定得盡心竭力的追求耶穌所要我們認識的眞理!我們不要因爲家道不豐富而憂慮;『因爲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我們要常常自省,自己問自己說,『你的生命,有何意義?』

  因爲這個緣故,在我們生命的過程中,上帝賜給我們許許多多的時機來叫醒我們,要我們特別的注意到這個最重要的問題。

  第一種的時機,就是「生」之偉大!上帝叫我們看到「生」的偉大,來引起我們思想到生命的問題。

  在去年的陰曆年底,兄弟進了醫院兩次。先入九龍浸信會的醫院。後來又轉到香港的那打素醫院。在那打素醫院所住的病房一看出去就是那打素的接生院。陰曆年底那天的中午,十二點鐘的前後,有好幾位做父親的人來接他們的太太和太太所生的嬰孩回家去。那些嬰孩生下來都不到一個禮拜。我雖然站在遠遠的看,但是我仍然看得出好幾位做母親的抱着親生的嬰孩,那種極愉快的心情。在這裏,我們看到一個新生命的開始當那位做媽媽的抱着親生的兒子,她的心,是充滿了多麼大的希望呀!上帝所賜給我們這一個新生命的確是與衆不同的。他的生命,是展開在他的面前。他的生命,就是他的。他所要走的路程,他必定得自己走的!我只有好好的愛護他,培養他引導他,叫他由嬰孩而長大做兒童,由兒童而少年,由少年而青年,而壯年,而老年!說不定我這個小寳寳將來會建功立業,拯救世人,流芳百世,立地永生!

  這就是上帝所賜給我們第一種的時機叫我們看到,「生之偉大」,而提醒我們要重新的思想到生命的意義。

  上帝所賜給我們第二種時機,就是「死」的審判。當我們看見一個人死的時候在我們心裏的隱秘處不能不問,這個生命已經成爲過去的了而在他忙忙碌碌所有做那麼多的事情當中,這個生命,到底有甚麼切切實實的成就呢?

  今年四月二十六日那個禮拜天的下;許多培正中學的教職員和校友,一同到九龍基督敎墳場,黃啓明故校長爵墳墓去在那裏舉行黃故長逝世二十五週年的紀念。儀式非常的簡單。但是在每一個人的心中,難兔不重新的去思想到生命的問題。開完會之後,我們就從墳墓走向來大門房邊的休息。大家都默靜的走。有一位校友,他不知道說了一句甚麼話打破我言的靜默。他在思想死後這個問題!在我四週圍都是墳墓我們的心,怎麼能夠不想,『上帝所賜給我這一條生命,絕大部份,已經成爲過去的了。』我的生命已經是在我的背後,而不是在我的面前!當死的審判來臨,蓋棺論定的時候,我的生命,有何意義呢?

  除去「生」與「死」這兩種時機之外,上帝還賜給我們第三種的時機,來引起我們去思想到生命的問題。這第三種的時機,就是我們看到一位青年要踏入社會去奮鬥那一個階段。就如一個大學生,剛剛完成他的學業,要離開學校,起首進入社會服務。或者是一位小姐,要離開自己父母的家,來踏入自己新組織的家庭,負起自己做主婦的責任。在這種的時機,我們可以看出青年人的個性和意志是特別强的一個青年人在離開學校的時候,他心裏所想的不是學校裏面的團體生命,而是他個人在社會裏面的事業與前途。他認清自己乃是社會裏面千萬人之中的一份子。他要起首運用他所得到的自由——就是在此以前所不能得到的自由來選擇他自己的生命的路程。從現在起首,他眞可以做自己的生命的主人翁了。

  這一個時候的青年人,當他們在思想到生命的問題,他們看到自己的生命,好像一張完全雪白的紙。而在這一張的白紙上,他們將要爲自己寫上兩個字。假如他們不能寫上「成功」兩個字,恐怕就會上「失敗」的兩個字。而當他寫完這兩個字的時候,也就是黑夜快要來臨的時候了(未完)


揭頁版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64年第9期第4版

揭頁版可瀏覽以下網址:
http://christianweekly.net/1964/19641025/mobil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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