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入學讀書,對於課文的認識,離不開這幾個程序:「先是口讀、繼而背誦、再是抄錄、還要默寫」,如今看來是古法,過時的了,但是非常的實惠。到現在還能信口讀出不少的詩詞歌賦;長、短篇的古舊文章,就是那時積聚來的,慚愧,總算有點書卷味!似是迂腐了點。
上帝呼召約書亞時也說:「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書一8),這就不喻而明。要能夠帶領以色列人過約但河,進入上帝所賜之地去,教導和吩咐是要用上帝的話,當然要用口傳,那先要怎樣領受,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
我們對聖經都是要這樣,要好好的要求自己,要口讀、多讀、熟讀,甚至背誦,謹記在心,隨時可以幫助別人。
相信大家也親眼見到有不少的手抄本的聖經,有用毛筆、鋼筆、原子筆書寫,有全部舊、新約,有分卷抄寫,也有獨自個人謄錄、也有集體分人抄錄,但都是工工整整的下了不少工夫。一提到抄寫,那就要有恆心,更要定規每天抄寫的時間,慢慢來,不要一曝十寒,不只是養成為習慣,而要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到自己抄寫得一章、一卷、釘裝成冊,心裡滿是歡欣、感謝上帝。
對聖經閱讀是好的,但也比較快,開口誦讀比較慢,領受會多。抄寫嗎,是逐個字一筆一畫來寫的,又是更仔細小心。大家要是有這個心志,得益可大可多了,不信的話,請坐言起行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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