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事方面:「無論作甚麼,都要榮耀神而行」(林前十章三十一節)。然而有些基督徒不夠嚴肅,他們到教堂去不是崇拜,目的只是去聽音樂,以爲只要放一二角錢到那奉獻袋裏,就可以聽到悅耳的聖詩了。還有些做了媽媽的基督徒,因爲平常生活疲勞,一到了神的殿去崇拜的時候,就打起盹來了。以上兩點都不是榮耀神的行爲,因爲對己,對神都沒有絲毫益處呢。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六章十二節)。有人問如果有某人請吃拜過偶像的東西,他可以吃嗎?我說可以吃,因爲這是聖經所記載的。但有一件事要注意的,就是當吃之前應當思想一下,當做了這事之後,會不會使到別人跌倒呢?基督的名會不會因着這事而被羞辱呢?所以切勿被這件事來轄制你。又如有一個人很喜歡打乓乒球,整天的時間都花在球台上面,連去教會的時間也忘記了。那麼旁人就會説:這個信耶鯀的火,幾個星期天,都不見他去守禮拜,還說是甚麽基督徒呢!所以親愛的兄弟姊妹們,不要因着某一件事轄制了你的心而令耶穌基督的聖名被損壞。
(二)對別人方面:「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七章二十三節)。無論甚麼事,我們都可以行,但很多時候都不能使別人意或使別人有益處。「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章二十四)。這就是一個造就人的好現像。「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爲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馬太七章一至二節)。在羅馬書,二章一節那裏又記載着「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眞的,這節經文永遠值得我們緊記 ̇記的。所以說:「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之中,舌頭是罪惡的世界,能汚穢全身」(雅書三章六節)
(三)對自己方面:「凡事我都可行,但都不有益處」(林前六章十二節)。面對着每一種事,都要謹【慎選擇,不要行差踏錯。如飲酒,吸烟,打架等對自己有沒有益處呢?雖賺得一時的快樂,但帶來永遠的痛苦。有一次在考試前幾天,我看見很多同學在測驗中偷看課本。我當時還以爲自己太傻了,幸而聖靈及時指引我,脫離了魔鬼的掌中,使我在路加十六章十節裏面得到一個警告,「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所以作爲一個基督徒必須要有一個對付罪的决心,正如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二節所講的「所以自以爲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或者大家會說,這不是很難做嗎?無論做甚麼都要思想那麼多,似乎太難了。但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九節至二七節那裏却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的?因爲你們是用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身上榮耀上帝」。
耶穌的寶血贖回了我們,那麼我們用甚用一個聖潔的麽去報答神的恩呢?——用一個聖潔的心,來當作上帝的殿,無論做甚麼事,都要榮耀神,作爲我們今生對主的報答。這樣別人就會明白基督徒就是與衆分別爲聖的。雖然我們不能做到百分之一百,但耶穌敎我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着。所以我們靠着禱告求神在各方面指引我們,好使我們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着十字架的標竿直跑,直到永遠。
揭頁版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1964年第7期第5版
揭頁版可瀏覽以下網址:
http://christianweekly.net/1964/19641011/mobile/index.html
【要聞】
【文林】
【特稿】
【以琳手記】
【家庭婦女】
【寓言】
【教會消息】
【教會聖歌史】
【新聞】
【漫畫】
【猶太人故事】
【生活金句】
【示範室】
【聖畫與畫家】
【論壇】
【趣聞點滴】
【雪居短簡】
【靈裏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