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見上主至善三要


2907 期(2020 年 5 月 10 日)
◎ 牧心世情 ◎ 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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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 8)

  彌迦書六章八節是近年社會運動中教牧及信徒經常運用的經文,來支持社會參與社會公義的。

  彌迦書的重點是「神的審判」。對於當時社會上及宗教上的腐敗,政治領袖及宗教領袖大大偏離律法的準則、造成各種邪惡、詭詐、強暴、謊言等等,彌迦先知宣告了上帝不會坐視不理,而是對各類惡人及各種惡事施行審判。

  彌迦書第六章一至八節是一個訴訟的場合:上帝對祂的子民提出控訴,而天地則為陪審團(1-5節)。子民回應是他們盡了一切的義務,在獻祭的質量上都按律法規定(6-7節)。最後先知帶出上帝的要求,不是單靠行為上的獻祭,而是要實行「最高的善」,分別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這是「最高」的善:「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新舊約聖經有不少經文論及「何為善」,但彌迦書六章八節可以說充分歸納了「善」的範疇,內容相當廣泛,可以作為上帝子民行事的規範。

  這也是「道德」的善,因為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可以作為我們抉擇時的衡量。道德抉擇可以分為目的與手段,「最高的善」是目的,運用甚麼手段則要看在不同的處境中如何達至目的,以及我們所存的動機為何。因此手段應該與目的吻合,才是正確地實行上帝要求的「善」。

  這三件事有沒有先後的次序?按希伯來文文法理解,三件事是平行的,沒有甚麼先後次序,也沒有甚麼重要的次序,只有邏輯的次序。但三件事彼此間有沒有相關?我們需要從內容中來判斷,然而較為明顯的,則是至善三要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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