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眾


3087 期(2023 年 10 月 22 日)
◎ 宣教藝術 ◎ 陳子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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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所周知,十字架是一件刑具,在尋常的情況中,刑具是用在罪人身上的,既然不是甚麼光彩的事物,實用便可行了!何須談論太多設計呢?

  你知道嗎?有研究指出,釘死耶穌的十字架實質上是T型的。因此,在教會歷史中的十字架符號、十字架陳設、十字架平面圖的建築形式,其實都是經過美學修飾,是美化了的刑具。刑具也當美化?這是頗有趣的現象。

  那麼,如果要在此刻此地,設計一個「十字架」,當以甚麼形式呢?我想,倒不如直接用「罪」字的形狀吧!這樣,便能清清楚楚地表明,被釘死的是一個「罪人」。

  然而,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罪名是甚麼呢?對於祂本身來說,根本就是莫須有。道成肉身的上帝的無罪之身,釘在明明確確的一個「罪」字之上,這是何等的違反常理!

  然後,在十字架之下,有三個面孔,他們恥笑着耶穌,作為「猶太人的王」卻不能自救。他們以為自己是這場黑色喜劇的觀眾,卻不知道自己在這罪之中是有份的。

  在畫面之外的我們,正在慨嘆基督受難的不公義,忽然間,我們發現「罪」字中的「非」,要被三個「人」所取代,成為了一個「眾」字。霎時間,我們眾人也就成為了畫中的一部分,眾罪之一員。在耶穌基督為眾罪人犧牲這一個拯救計畫之中,又有誰是旁觀者呢?

  在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士兵們抽籤分祂的衣服,把基督的死看作一場遊戲,基督賠上了生命,罪人依然漠不關心,這是何等的諷刺呢!

  去恥笑生命中的一切,是易走的一條路,但人卻因此失去了反思生命的機會。把罪推得乾乾淨淨,是人性的表現。然而,如果罪沒有我們的份,拯救又有沒有我們的份呢?阿們。


簡介:陳子賢,南亞路德會沐愛堂弟兄,視覺藝術家,也是一名建築師,立志為基督教藝術復興出一分力,又在沐愛堂接受牧師的講道訓練,在教會中擔當宣講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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