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退休人士說:「退休後沒有穩定收入,我再沒有能力奉獻、捐獻或施贈了。」
退休人士沒有能力奉獻及施予,是真的嗎?
約翰衞斯理牧師說:「賺盡你能賺取的、儲盡你可儲蓄的、施盡你可施予的。」
我們不必是高端人士,有高收入或身家豐厚才作奉獻及施贈。
有些長者把租金收入、利息、「生果金」(高齡津帖)、每月發放的退休金、兒女給的家用、傷殘津帖等收入的十分之一作捐獻。有些長者把後輩給他的紅封包、作義工的「車馬費」、遺產、全數作捐獻或幫助有需要的人。
有些長者退休後從各渠道得來的收入,只是剛剛夠用,甚至是入不敷支的。不過,施予並不一定是金錢的施贈。
長者盡所能施予的方式可以很多、很廣泛。
例如:
馬太福音十章四十二節記載主耶穌基督說:「無論誰,只因門徒的名,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
使徒行傳二十章三十五節記載使徒保羅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是的,施比受更為有福!
我們施盡可施,主必悅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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