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兒女高飛


3059 期(2023 年 4 月 9 日)
◎ 退休札記 ◎ 梅余秀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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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長者問:「申命記中,以鷹攪動巢窩要雛鷹學習展翅高飛,但同時保護牠,這比喻說明上帝的引導與愛顧(申三十二9-13)。是否告訴我們作父母的要「趕」兒女離家高飛?此外,創世記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是否表示長者不應要求兒女供養?對成年兒女的戀愛、婚姻家庭、職業與信仰不聞不問?更不應與已婚的兒女同住?」

  誠然,父母在兒女孩童及青少年時期,要引導兒女走符合天父對他們旨意的道路(箴二十二6);而在兒童踏入青年期,就「攪動巢窩」訓練他們學習「飛翔」,獨立思考與處事;在兒女成年時,則讓他們自立,結婚的與配偶相依同行,而沒有結婚的就只需為主的事掛慮(林前七32-34)。

  而兒女孝敬供養年老的父母是聖經及中國聖賢的教訓。不過,父母不應把成年兒女當作「搖錢樹」過於苛索。長者也要明白現今年輕一輩的難處,並容讓成年兒女計畫自己的將來,實現他們的理想。

  至於怎樣對待成年子女的拍拖戀愛、婚姻家庭、事業與信仰等,則需要從天父而來的智慧,作出關心而不干預。成年人要為自己的抉擇負責。父母向成年子女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作了勸勉後,就要放手,默默地恆切為兒女禱告。

  其實,父母與兒女的關係及相處方式,需要按雙方的年齡而調校。第三齡(退休但仍身體健康)的父母與在職的成年兒女最理想能成為忘年之交。而在第四齡(身體及生活作息需要被照顧的年日)的父母則要接受自己的限制與軟弱,安於接受兒女的照顧,不用認為連累兒女。兒女年幼時,父母盡心哺育照顧,如今年老衰弱,由兒女反哺父母,天公地道呢!

  祝願眾長者與成年兒女都有合宜的關係,彼此尊重、彼此體諒,相處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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