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遷:人生的決定


3072 期(2023 年 7 月 9 日)
◎ 生活迴響 ◎ 龔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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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次搬遷是六年前的事。因當時是小單位搬大單位,所以,很多物件都可以保留了。當然,這也暗示了很多物件只是藏好了,沒有打開。今次搬遷是大單位搬到小單位,意即,很多只藏好的物件將要棄置,甚至一些常用的物件也要棄置。

  第一個問題是:如何對待未能跟我們搬到新居的物件?搬運公司收2500元幫我們處理要棄置物件。然而,一些要放棄的物件仍是可用,但只因新單位放不下。最終,一間機構願意接收部分傢俱,但我要負責運輸費用,收費2000元。棄置費用2500元,但部分棄置和部分回收費用4500元。你會如何選擇?

  第二個問題是:按甚麼準則決定,甚麼留、甚麼棄?這牽涉不同價值考慮,金錢(交換)價值、紀念(歷史)價值、欣賞(美學)價值、實用價值等。以紀念價值為例,要紀念那一事件、誰決定紀念、紀念可以轉移、用甚麼方式紀念。2000年前拍攝的照片要保留嗎(可以數碼化,但要時間處理)?長大了的孩子有興趣保存他們年幼時的作品嗎?

  第三個問題是:如何進行搬遷?簡單的話,交由搬運公司代勞,但我家女主人傾向螞蟻搬遷。除了一般貴重和易碎物件由自己搬遷外,她傾向可以自己搬的物件就由自己負責(包括衣服)。因新居只距現址10分鐘車程,所以,每晚搬些許物件是可以的。搬遷帶來一定壓力。那麼,螞蟻搬遷是拉長壓力時間還是因每日小小行動減少一次性搬遷壓力?

  第四個問題是:搬遷是道別,也是新開始。有些新入伙者會有「housewarming」。相對來說,我們較少安排道別,但執拾就是一場又一場道別。所以,有充足時間執拾比急忙執拾好、有時間感受和觸摸物件比只看一眼好。這會否令執行斷捨離更困難?所以,有人以不重溫態度來執拾。

  說回來,今次將搬遷的新居帶我回到青少年時的回憶。那時(1970年代中),家在觀塘功樂道(半山區)。若不乘車,我要走一條長斜路才可回家(20分鐘,從裕民坊計算)。今日要搬到火炭樂楓徑的房子也在山上,我也要走一條長斜路才可回家(20分鐘,從火炭站計算)。想不到退休時的搬遷竟可以回到昔日青少年時走路回家的經驗,這是很特別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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