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3078 期(2023 年 8 月 20 日)
◎ 教會之聲 ◎ 李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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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耶穌在離世前向門徒叮嚀囑咐:「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代的終結。」(太二十八18-20)

  在升天前祂又補充:「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二千多年來教會就遵行這吩咐,實踐主耶穌所託付我們的使命,這使命是表明了基督徒要盡的責任、工作的方向和實踐的方法,這就是所謂基督教的使命觀,這也表達了教會存在的目的,在歷史中教會的宣教運動都是由於這重要的宣告,教會的發展都是基於實踐這偉大使命。這大使命包括:

  一、「權柄」:是上帝授予耶穌權柄而吩咐我們實行的,所以我們是出師有名的。

  二、「你們要去」:表明了基督教是行動的宗教,不是坐享其成,而是有責任有方向地表達我們的信仰。

  三、「使萬民」:不是只給某些人,而是所有人,這是普世性的行動。

  四、「作門徒」:耶穌不是吩咐我們使人作基督徒,而是作門徒,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要作基督的跟隨者,作祂的學生成為活出信仰,酷似耶穌的一個人。所以,作主的門徒,就是使人作主的門徒。

  五、「施洗」:洗禮是教會的重要聖禮,表明生命的悔改更新,與耶穌同死同活,每一個信主耶穌的人,最終都要成為主的兒女,屬於主的人。

  六、「教導」:信主的人要不斷長進,不斷學習,遵行主的吩咐,教導是教會重要的工作責任,作主的見證是教導宣講的內容。

  七、「聖靈的引導」:聖靈的工作是實踐使命不可或缺的條件,而且應許賜下聖靈指示我們的工作。

  八、「主的同在」:這是主的應許,我們絕不孤單,祂必與我們同在,而且天天不斷地與我們同行。

  九、「愛主愛人」(太二十二37-40)實踐大使命是基於基督的大誡命,我們的動機就是因為愛主和愛人,所以大使命是以大誡命為基礎。

  十、「彼此相愛」:大使命和大誡命也不能忽略耶穌所給的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藉此使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約十三34-35,十五12,17)

  主耶穌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

  主耶穌的話,言猶在耳,並且耳熟能詳,但我們有否認真實踐出來呢?這值得我們三思,並且定為教會最主要的工作。阿們。

  李炳光(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名譽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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