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彼此批評彼此論斷


3078 期(2023 年 8 月 20 日)
◎ 牧心世情 ◎ 陸輝

分享: 推特推介 Whatsapp 電郵推介 電郵 臉書推介 臉書 推特推介 推特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四11-12)

  以上經文在和修本的繙譯是「不可彼此詆毀彼此評斷」。「詆毀」的意思較「批評」更為清晰:不是一般解作向對方提出要改善之處,而是心存惡意,將一些不是對方所想所作的,加諸對方身上,廣東話是「唱衰」的意思。「評斷」是耶穌對門徒重點教導之一,即未有充份根據而妄下判斷,成為對某人某事的一些看法。

  最嚴重的現象是在信徒羣眾中「彼此」詆毀及評斷,並且不斷反駁對方,無休無止,甚至向其他肢體申訴,為要顯示對方不是。

  信徒或許無意下作出類似的行為,也是一般人所說的「第一印象」或「先入為主」的觀念。信徒不能避免帶着某些觀點來看人及事物,畢竟各人在成長歷程中經已建立了好些待人處事的態度,但要意識到除了自己的觀點,也要考慮其他的觀點,才能較為客觀地待人處事,正如撒母耳記上十六章七節所言:「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信徒或許習慣了網絡文化,看到網上甚麼信息,若是接近自己的觀點,很易便不加思索地接受,不作核實,甚至很快便按一下鍵盤,將信息傳給自己的朋友。雅各緊張這些現象,一方面是關乎信仰的核心「真理」,不能將不真實的判斷加諸肢體身上,使對方蒙受傷害,甚至做成教會的紛爭。另一方面雅各將「詆毀」及「評斷」肢體提升到「詆毀」及「評斷」律法層面,因為沒有遵行律法中「愛神」及「愛人」的焦點,並且妄自扮演「上帝」的角色。

  今天當教會面對內憂外患時,極需努力彼此建立,而非彼此拆毀,才能繼續作美好見證。


【要聞】

【教會之聲】

【誠心所願】

【釋經講道】

【十架信息亮街景】

【城市心靈】

【天地人和】

【心靈絮語】

【意象傳真】

【教會及機構短訊】

【牧心世情】

【生活迴響】

【窮遊世界學無窮】

【讀者投稿】

【連載小說《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