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1-11,16-20)
作為歸屬了上帝的兒女,我們全心全意參與傳福音的服事,豈不是應當的事嗎?沒想到,主耶穌竟然在這件事上,還讓我們得享上帝所預備的美好福氣!若我們還不曉得好好把握傳福音的機會,恐怕要面對虧損的,必定是我們自己了。
首先,聖經讓我們知道,若不是救主給與我們傳福音的機會,單憑我們所有的血氣,真能和仇敵作出對壘嗎?⋯⋯莫說要面對撒但這位大魔頭,就算任何一隻小鬼,恐怕已經令我們陷至焦頭爛額的地步了。誠如昔日那七十個人的經歷,他們在聖靈大能的幫扶下,竟然有幸得見仇敵節節敗退的場面,這真是何等叫人感到興奮的事情呢?難怪那些曾經親眼見過敵軍投降的人,他們在分享有關經歷時,那一份興奮的感覺,真是羨煞旁人的。除非我們不願意對上帝的奇妙作為有更深入的體會,否則,我們怎能不竭力參與傳福音的服事呢?
另一點叫我們感到振奮的,在於主耶穌明明地囑咐我們,我們可以放膽把那一份屬天的平安和祝福帶給傳福音的對象。縱使在傳道過程中,或許有人不願意接受這一份好意,上帝所預備的福氣也絕對不會出現徒然返回的現象,因為在路加福音十章六至七節明明地提到:「那裏若有當得平安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這並不是說,我們應當期望別人流露出不接受福音的表現來,我們乃是清楚知道,只要我們願意努力傳揚福音,必有更多人的生命得蒙上帝的賜福。縱使這份福氣最終真是歸到我們的身上去,這仍然是一種推動我們參與傳福音的力量啊!除非我們不願意看見有更多人蒙受上帝的賜福和眷佑,否則,我們怎能不努力參與傳揚福音的服事呢?
還有一點,主耶穌在提醒門徒,最值得他們感到高興的事情,在於他們因為相信了救主,他們的名字已經被記錄在天上這一個事實。(路十20)每一次,當我們投身在傳福音的服事,我們便有機會對這個重要的事實多有一次深刻反省的機會。當我們看見有人願意懷着單純的信心歸信耶穌時,我們便被這份美好的見證提醒,我們之所以能夠在主裏獲得永生的盼望,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待和接納所成就的事情。縱使我們在人生當中會遇見一些不容易的時刻,只要我們確知自己是屬主的,我們便可以靠着祂的恩助繼續奔走人生的路了。試問,還有甚麼好得過一個人能夠懷着振奮的心情奔走人生路呢?若我們真願意在這方面多有美好的體會,我們便只可以加倍珍惜傳福音的服事了。
傳福音雖然是每一位信徒該盡的本份,沒想到,救主竟然願意在這件事讓我們獲得那麼美好的體會,我們怎可以不在傳福音的服事作出加倍積極的參與呢?
鄭以心(中華基督教會馬禮遜堂主任牧師)·聖靈降臨後第七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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