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沈溺說起


2706 期(2016 年 7 月 3 日)
◎ 一起走過從前 ◎ 余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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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有機會與讀者們一起走過從前,尋索關懷貧窮的足跡,從五十年代開始,隨着時代洪流的運轉,社會和政治的變遷,不同的時期,產生不同的問題,也帶來不同的回應和應對方法。期間見到上帝奇妙的作為,並教會,信徒和受眾成長的片段和故事,無論成果如何,重要的是有我們的足跡,有我們的參與,過程中所彰顯上主的慈愛與憐憫,信望愛的動力,成就人與人關係的建立,人與上帝的結連和復和。

  由於貧窮的範疇很廣闊,「從貧說起」的專欄也礙於篇幅所限,只能選取性的敍述,不少範疇未能涉獵。蒙週報編輯再邀約於二零一六年繼續專欄,但由於筆者健康問題,需要治療和休息,經半年靜養後身體漸康復。因此從今期開始,會繼續專欄並從上癮沈溺這方面來敘述。沈溺者都是貧窮人,他們被罪癮轄制,綑綁至與自己、家人、朋友、社會、上帝都處於失連狀態,失去金錢、自由、健康、幸福和盼望。

  成癮行為在香港非常普遍,不同年齢、性別、教育、經濟背景的人都有機會染上,常聽到有被標籤為道友、酒鬼、爛賭鬼或色魔等,因沈溺於毒品、賭博、性、上網或購物等行為,影響個人的心理及生理健康,更對家庭、社會構成負面的影響。當成癮行為成為生活習慣,要作出改變就變得困難重重,必須及早識別,作出預防,一旦發覺有成癮行為,須及早求助和治療。更重要的是要明白沈溺者背後的辛酸故事、他們的家庭問題、曾被傷害的經歷、成長障礙、情緒困擾和性格問題等。除體諒和接納外,亦要讓大能的神介入他們的生命中,懂得不再靠自己,肯放開雙手交在愛世人的神手中。

  到底怎樣才算是沈溺行為?不少學者都認為當事人有一強烈渴望,為要維持在沈溺行為過程中所獲得的滿足感,而不斷增加需求; 當事人知道這行為會引致嚴重負面後果,但仍要繼續進行; 由於當事人在生理、心理上都倚賴了這不健康的行為,要停止或戒除,會顯得煩燥不安,以致戒癮困難,屢戒屢敗。

  無論有多少困難,上帝愛世人,祂不斷感動祂的僕人參與關心沈溺者,幫助他們脫離沈溺行為。從六十年代晨曦會推行的福音戒毒,至七十年代互愛團契的成立,還有城寨潘小姐建立的幸福營,教會在毒沈溺人士的復康工作上,的確引起社會的關注。直至二千年,隨着工業福音團契成立問題賭徒復康中心,才激起各界關注賭沈溺。筆者過去一直有參與和推動戒賭宣教,未來將會與讀者一起尋找因賭博沈溺至回歸恩典之路的足跡,藉着舊日的足跡,繼續成為城市宣教路上的開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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