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們會聽到稱呼某一位同工為「堂主任牧師」,一聽就「腦塞」,用現代的語法來說,教會是專業團體,怎會走出一個這麼令人混淆的稱謂。不是說這樣有錯,而是應該有更好的表述。我想,稱某同工為「堂主任牧師」,是表示這位同工是牧師,也是堂主任,但這兩個稱謂不是奶茶和咖啡,溝起來而成為更淒美的「鴛鴦」,況且你不會稱這杯「鴛鴦」為「奶茶咖啡」這麼累贅吧?
堂主任是一個行政崗位,就是堂會的行政首長。堂主任的職責是被問責的,堂會內的事務均由堂主任承擔責任,大如年度的福音計畫有沒有按進度執行;同工、執事、弟兄姊妹的人事問題;財政預算和報告;對外的邦聯外交;對內的設施如照明、購買水火保險等等,都是堂主任的職責。當然,教會的首要使命是傳福音,按此而論,堂主任最重要的職責就是推動福音發展,他必須「同時」具備策畫、推動、提振福音使命的能力,這是堂主任的基本職分。堂主任並不是聖職,華人教會沒有按立同工為堂主任的,這個職位是行政崗位,因當事人的工作範圍而有此稱謂。
牧師則是聖職,是教會按立一位同工之後給與他的職分稱謂,牧師的稱謂是一種身分,而不是一個崗位。(按教牧學的教導,牧師這身分在聖工上是尊貴的,但在心志服侍上是卑微的。在此聲明,不要以為一說身分,就是上等人,在這裏剛好相反,教會聖職的身分,是上帝要牧師以更卑微的身分來服侍弟兄姊妹。)教會考核過同工的心志,並經過一段時間觀察後,就會按立同工為牧師。
當教會按立一位同工為牧師後,就會按他的恩賜,委派他擔任不同的崗位。如果他能擔任堂主任的工作,就會差派他擔任堂主任。如是者,有宣教士、有神學院院長、有醫院的院牧、有學校的校牧、有出版社的社長等。有的教會甚至選舉某一位牧師為教會的最高領導人,是為會長、區牧、總牧、總幹事、監督,但大家要留意以上五個稱謂並不是從按立而來,而是從同一個聖職的牧師團隊中選舉一位牧師出來,以數年為屆度來擔任以上崗位。從這裏我們就知道按立聖職的稱呼為牧師,被委派的則為該牧師的崗位(也可以是堂會的傳道同工)。因此,當我們稱某同工為「堂主任牧師」時,就等同會稱呼神學院的領導人為「院長牧師」或「社長牧師」、「會長牧師」。你說,這是不是不恰當?
但我們也要知道為何會出現「堂主任牧師」的稱謂。原來有教會因着某些原因,沒有委派牧師擔任堂主任,也有些教會的體制,除卻按立牧師,亦會按立長老,甚至長老比起牧師有更大的權柄,於是有一些堂會領導人並不是牧師,而是長老,因此就有人想到自家教會的堂主任是牧師的話,就稱他為「堂主任牧師」了。當然,也有教會因沒有適合的牧師擔任堂主任,於是就委派一位執事擔任堂主任,因此就稱呼那位執事為堂主任,並不是牧師,而日後有牧師擔任了堂主任,就稱呼他為「堂主任牧師」。
以上文章,重中之重是想大家明白,教會的職分當中,有按立聖職的牧師,也有被委派的堂主任,各人都應該按職分而塑造自己的心靈,自己和大眾都明白瞭解,信眾就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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