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與結婚應該是兩件不同的事。可是,在香港卻有許多人把買房子看成結婚的條件。調轉過來,是否有房子便可以結婚呢?這問題的答案自然是「不」啦!但偏偏不乏這樣的案例。
最近,有朋友告訴我,她的一位閨密就是拋棄了談戀愛多年的男朋友,突然下嫁一位「有樓」人士。這舉動令許多朋友議論紛紛,更有人為她擔心,恐怕這樣沒有戀愛基礎的婚姻,不能持久!在這案例中,主人翁是為了安全感而結婚,她雖然不是嫁給房子,但她認為房子給她的安全感,遠遠勝過戀愛的感覺。為了安全感,她不惜一切。是的,安全感是許多人畢生追求的需要,因着這需要,他們會放棄許多事,甚至有時是違背自己。外人會認為他們的選擇不合理,但在他們心裏,那不是選擇而是需要啊!
英國心理學家約翰・鮑比,他就這安全感的需要發表了依附理論。他發現孩子在成長過程對安全感的需要十分之重要,如果他們在照顧者的關係上得不到這安全感,他們甚至會偏離自己去尋求滿足,甚至參與不合法的勾當。鮑比研究一班青少年罪犯,就驚訝地發現,他們都來自破碎的家庭,都是缺乏安全感缺乏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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